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完善全市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六政办秘〔2020〕5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全市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调整完善全省油气田及输油管道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函》(皖政办秘﹝2020﹞12号)精神,市政府决定调整完善我市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国家及省、市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
1. 全市油气田及输油气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2. 全市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
成员名单;
3. 全市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络员名单。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6日
附件1
全市油气田及输油气
管道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部际联席会议有关任务要求,加强我市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配合,提升打防管控能力水平,经市政府同意,建立全市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市联席会议)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思维,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在部际联席会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下,按照防暴恐、强防范、建机制、保平安的总体思路,坚持标本兼治、多方施策,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坚持打击整治与建设长效机制相结合,严格落实地方、部门监管责任和石油、管道企业主体责任,持续保持打孔盗油等涉油案件“零发案”的良好态势、有效遏制非法经营汽油案件频发势头,全面提升我市石油、管道企业治安防范水平,全力维护国家能源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新时代幸福六安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职能
统筹协调全市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掌握分析全市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形势和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安全保护工作制度、措施和规范;预防、打击打孔盗油、破坏管道及附属设施和非法经营汽油等涉油违法犯罪,维护管道及周边和油区社会治安稳定;推动制定并督促石油石化系统治安反恐防范工作制度,切实提升司法机关惩处涉油犯罪的能力和石油、管道企业治安防范水平;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对地方、部门、企业落实安全保护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协调指导有关地方、部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推进部门、地方协作配合,实现信息共享,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际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成员单位
市联席会议由市公安局、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中石油安徽销售六安分公司、中石化安徽石油六安分公司、中化石油安徽六安有限公司等15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市公安局为牵头单位。根据需要,经市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可增减成员单位。
市联席会议由市公安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为市联席会议成员。市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市联席会议确定。
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承担市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落实市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市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市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四、职责分工
(一)市公安局。负责市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指导、监督石油企业安保防恐工作;严打整治打孔盗油等违法犯罪活动;全面推进落实散装汽油购销实名登记等管控制度;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加强行刑衔接,依法办理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移交的涉嫌非法经营、生产假冒伪劣汽油等刑事案件;指导有关地方、部门处置涉油气群体性事件。
(二)市委政法委。把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纳入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年度考核评价内容,对涉油问题突出的地区联合公安等部门开展重点整治。
(三)市法院、市检察院。根据工作需要,指导各地法院、检察院做好涉油刑事案件起诉、审判等工作。
(四)市发改委。依法主管全市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组织开展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推动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对石油石化行业严重失信行为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并录入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协调推进全市油气长输管道建设,统筹做好与其他专项规划的衔接;鼓励和促进管道保护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
(五)市自然资源局。加强对油气矿业权人勘查开采的监管,依法查处无证勘查、开采等违法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油气资源纠纷。
(六)市生态环境局。加强对石油企业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依法查处环保手续不齐全、无环保设施及设施不正常运行、污染物超标排放等违法违规行为;协助司法机关做好污染环境案件鉴定等工作。
(七)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指导国有石油企业加强油气安全保护工作,加强保卫力量、保卫经费投入,强化考核奖惩。
(八)市交通运输局。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非法改装运油车辆的打击力度,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路查路检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水上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
(九)市商务局。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指导成品油经营企业规范经营,督促其严格落实执行成品油进存台账制度,防范不合规油品进入成品油零售分销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销售质量不合格、走私或非法炼制的成品油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等工作。
(十)市应急管理局。组织跨县、区油气输送管道建设项目(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工作;依法组织油气输送管道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十一)市市场监管局。积极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做好有关成品油质量标准的宣传贯彻工作,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十二)中石油安徽销售六安分公司、中石化安徽石油六安分公司、中化石油安徽六安有限公司。严格落实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主体责任;加强对本系统油气安保防恐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关于油气安保工作的部署要求;严格执行有关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加强保卫机构、保卫力量建设和安保经费投入,加强安全防范科技化、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安保防恐工作能力水平;加强内部管理,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维护企业内部安全稳定;参与、支持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五、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根据市委市政府负责同志批示指示和成员单位要求或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部分成员单位会议或联络员会议。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联席会议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主持。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同时抄报市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市委、市政府决定。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成员单位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刻认识涉油违法犯罪对国家能源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带来的严重危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紧密结合本单位职责,主动研究谋划,落实针对性措施。要专人负责,制定方案,完善责任制度,确保打击整治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坚持打防并举,协同发力攻坚。各成员单位要在市联席会议总体框架内,加强沟通协调,共同开展专项打击、重点整治、综合治理、监督管理等工作,切实形成整体合力。要认真落实省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处理需要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重点问题。
(三)健全完善机制,全力推进落实。适时召开联席会议、联络员会议和专题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健全日常工作制度,制定落实定期报告、重大情况通报反馈、重大事项联合督办、重大活动专项部署等工作制度;要与其他成员单位加强信息通报和沟通共享,及时总结工作,通报经验做法,分析形势、研究问题,督促推动工作落实。
(四)补齐短板弱项,切实提升能力。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适时开展联合调研,提出针对性措施并尽快加以解决。要深入查找自身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弱项,切实提升打击整治能力和石油、管道企业治安防范水平。
附件2
全市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
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陶忠贵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刘 文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刘 斌 市法院副院长
甘正祥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程 旭 市发改委副主任
王本伟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章 文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杜家如 市国资委副主任
张冬阳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大俊 市商务局二级调研员
李坤圣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王 军 市市场监管局总工程师
曹 萍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
杜成群 中石油安徽六安销售分公司副总经理
巫卫华 中石化安徽石油六安分公司副经理
刘学先 中化石油安徽六安有限公司油库主任
附件3
全市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
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络员名单
主 任:曹 萍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
联络员:丁 丁 市委政法委综治指导科科长
朱运俊 市法院刑二庭副庭长
吴传勤 市检察院助理检察员
张德云 市发改委发展研究院副院长
程 煜 市自然资源局矿管科科长
李俊松 市生态环境局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林 涛 市国资委国有企业综合监督科科长
吴小乐 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科员
黄道满 市商务局商务综合稽查大队副大队长
周治武 市应急管理局危化品安全监督科负责人
储晓松 市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姚光顺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
陈 荣 中石油安徽六安销售分公司办公室主任 朱永忠 中石化安徽石油六安分公司安全环保数质量部负责人
蔡 伟 中化石油安徽六安有限公司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