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0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函
周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叶集区刑事案件涉案人员转由金寨县看守所羁押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六安市看守所主要承担金安区、裕安区、叶集区及全市女性和未成年刑事案件涉案人员的羁押任务,金寨县看守所承担金寨县行政区域刑事案件涉案人员的羁押任务。据统计,金寨县看守所目前仅能保障本地刑事羁押需求,现阶段无法承担金寨县和叶集区的刑事羁押任务。
二、存在问题
(一)监所羁押容量有限。2021年3月17日,金寨县看守所因严重超容量关押问题,被公安部监管局挂牌督办整改。经市公安局监管支队、看守所采取分流羁押、监室扩容改造、加快已决罪犯投送等有效措施,于2021年7月27日,完成金寨县看守所严重超容量关押整改任务。经初步测算,假设由金寨县看守所承担叶集区的刑事羁押任务,预计监所日常在押量将远超金寨县看守所最大设计押量。因此,金寨县看守所羁押容量有限,现阶段无法满足叶集区的日常羁押需求。
(二)财政保障单位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五条规定:看守所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为单位设置,由本级公安机关管辖。第四十八条规定:看守所所需修缮费和人犯给养费应当编报预算,按隶属关系由各级财政专项拨付。按照看守所在押人员伙食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的规定,目前叶集区刑事涉案人员的伙食费、医疗费、公杂费、衣被费等给养费用由市级财政全额保障,如将叶集区刑事涉案人员转由金寨县看守所羁押,关于在押人员的给养费用拨付问题,需经政府相关部门共同协调推进。
(三)不适宜监所改造规划。为提升监管羁押条件,保证被监管人员适当的活动面积和休息空间。公安部监管局多次部署要求监所加快推进监室床位制改造进程,近日下发的有关通知要求:有条件改造的标兵看守所和一级看守所要实行床位制,其他看守所分步骤、有计划实行床位制。目前,金寨县看守所监室内均为床位拼接成的通铺制,按照规划需将连成铺位的床具拉开距离进行改造,拟改造实行床位制后可用羁押容量将大幅减少,羁押容量不足问题将更加突出。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为切实保障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六安市公安局将采取有效措施,持续优化公安监所办案环境、提高工作效率,助推全市执法办案效率有效提升。
(一)加强监所设施改造。持续完善监所“硬件”设施,升级“软件”服务,有效提升服务诉讼能力水平和满意度。去年八月份,六安市看守所新建办案人员及律师休息等候区,提供座椅、空调、打印机、饮水机等便民利民设施,供来所办案办事人员休息、等候。同时,近期通过对所内监区功能性用房进行改造,新增了2间提讯室,并将2套远程提讯设备迁移至监区内供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使用,极大提高了新模式下工作效率。
(二)开通网上预约程序。为更好的保障办案单位提讯、律师会见需求,六安市看守所在现场办理提讯、会见业务的基础上,开通了六安市看守所“自助预约会见”微信小程序,可实现办案人员、律师分时段预约,使有限的提讯、会见资源得以合理有效利用,妥善解决了办案单位提讯、律师会见排队长、会见难的问题,极大节约了办案时间。
(三)加快政法跨部门一体化办案平台建设运用。在省公安厅监管总队的帮扶指导下,全市看守所将逐步转变传统工作方式。依托政法跨部门一体化办案平台(简称安徽206系统),通过安徽省监所管理系统与公检法司各业务系统对接,以电子卷宗为核心,实现案件办理线上流程贯通、业务协同,促进刑事办案信息在提请逮捕、审查起诉、审判、刑罚执行等阶段的信息共享、一体化应用,实现全市政法部门 “信息共享、智能管理、协同办案”的总体目标,有效促进刑事办案质量和效率双提升。
办理类别:C类
联系单位:六安市公安局(监管支队)
联系电话:0564-3132176。
六安市公安局
2024年7月9日
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0号代表建议办理征询意见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