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A058号委员提案答复的函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3-06-27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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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成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力度规范电瓶车安全管理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电瓶车因其经济、便捷、环保等优势,受到得到了国家的支持倡导和广大交通参与者的青睐,市场需求不断扩大,行业发展势头迅猛,已逐步代替摩托车、自行车成为广大市民的主要交通工具。我市目前有电动车生产企业2家,电动车充电器生产企业1电动二轮自行车销售市场一级代理商200余家,经营网点2000余家随着电瓶车保有量快速增长,电车生产企业和产品质量良莠不齐,行业管理标准缺失,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差等问题逐步显现,涉电瓶车交通事故特别是伤人事故多发易发。2020年至2022年,涉电瓶车一般道路交通事故分别为778起、911起、721起,占全部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比重分别为33.04%36.27%34.86%

二、工作开展情况

电瓶车安全管理与广大市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事关民生福祉和社会稳定,全市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高度重视,不断完善顶层设计强化源头治理,取得一定成效。

(一)完善体制机制,优化顶层设计。2019415《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印发实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经信厅、省公安厅等多部门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三轮四轮电动车综合治理的意见》202331《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为我市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提供了依据和支撑。自2021年起,我市公安部门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三轮四轮电动车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加强违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管理的通告》,采取警邮合作、免费办、上门办、集中办、网上办等方式,大力推进电动车备案登记工作,对非标电动车实行过渡期管理20235,全市累计备案登记电动车92.2万余副市场监管部门出台了《关于分解〈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加强电动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方案责任清单〉的通知》《转发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2年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转发省局〈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及其相关产品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进行生产,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假冒伪劣和无厂名厂址合格证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以及非法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等违法行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电动自行车,加大缺陷产品调查力度,督促企业履行召回义务。截至20235月,出动执法人员930人次,检查电动车生产企业6次,检查电动车经营户426 户次,责令整改 22 户,开展行政指导10余次。

(二)强化监督管理,规范行业秩序。在生产销售端,市场监管部门制定了《关于做好2022年第二季度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共抽检电动自行车、申动自行车充电器和蓄申池产品12批次,合格12批次,合格率100%2023年初,将电动自行车及其相关产品列入全市重点工业产品监管目录。今年计划抽检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和蓄申池产品14批次,目前正开展检验机构抽检服务项目采购。在路面管理端,公安交警部门于20201112日部署开展整治非机动车和摩托车加装遮阳篷(伞)违法行为,截20235月,我市城区累计拆除遮阳篷(伞)23.5万余个,基本做到了应拆尽拆。以严管示范路口、主次干道、乡镇街道为重点,坚持高峰守点与平峰巡线,教育劝导与严管重罚相结合,落实五个一律严管措施,全面推行路段机非分离,路口二次过街人非分离管理措施,严查严管非机动车逆向行驶、闯红灯、乱停乱放、未登记上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骑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2023年以来,公安交警部门共查处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39.6万余起。

(三)加大宣传引导,提高安全意识。依托全市100余家小刀电动车销售网点,打造道路交通安全公益示范点;会同市委宣传部等单位部署开展守法有礼文明出行”“安全宣传月”“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等专项宣传活动;会同市委督查办、市文明办、市直机关工委等推进机关单位公职人员自觉佩戴头盔,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每季度为美团、饿了么、代驾、快递小哥等上交通安全课,交通参与者文明守法意识不断增强。印发《致全市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经营者的一封信》1000余份,发放《电动自行车经营行为规范》《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认证认可条例》和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等宣传画册5500余份。通过电子显示屏、宣传单页、公众号、微信群、抖音视频等线下+线上的方式,加大对《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法规宣贯力度,开展宣传活动74次。

三、下步工作措施

当前,电瓶车行业技术、材料、标准等仍处于迭代更新中,电瓶车行业规模和使用人群仍呈上升势头,做好电瓶车管理工作任重而道远。下,全市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将以您的意见建议为基础,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强化对电动车生产、销售、使用等全链条监督管理。一是加强部门联动坚持做好源头管理,进一步开展走访排查,摸清底数,对销售网点分门别类建立监管台账,明确经营范围、车辆品牌、销售状况、存在问题等,为后续工作开展提供准备信息资料。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畅通投诉渠道,广泛收集案件线索,对无照经营、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及产品标识标志不规范以及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督促销售经营主体规范经营。结合文明创城等工作,将管理范围向平峰时段、周边乡镇延伸,对加装遮阳篷伞、无牌上路、不戴头盔、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突出交通违法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起,进一步提高电瓶车驾乘人员遵章守法率。三是深化宣传曝光。督促经销商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主动开展自查自纠,签订承诺书张贴在门店醒目位置。积极引导消费者按照相关规定上牌获证,遵守城市道路安全管理规定。鼓励电动车行业商会针对电动自行车的市场销售行为,制定行业自律公约,引导、协调、监督会员单位和从业人员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利用隔离护栏、信号灯杆、路口地面设置宣传提示牌、宣传标语、漆划提示语,以及闯红灯语音提示、人脸识别曝光系统等提醒过往电瓶车驾驶人遵守交规。利用媒体、新媒体广泛宣传非机动车安全文明出行常识,曝光不文明行为和典型事故案例,扩大宣传覆盖面,全力提升非机动车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促进文明交通习惯养成。

 

办复类别:A

联系单位:六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联系电话:3927036

 

 

六安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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