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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能够禁止老年代步车(四轮电动车)上路.
留言时间:2022-03-01 08:36:46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1978
受理单位: 市公安局 处理状态: [已办结]
老年代步车(四轮电动车)由于售价低廉,不需要驾驶证,深受一部分人喜爱. 但是该型车辆的驾驶员由于缺乏安全驾驶基础,经常出现交通事故,且车速很慢,上路后导致整个车道的车辆速度都被压制了,阻碍交通. 严重影响交通安全和道路通行效率,建议市公安局交警部门立即整治该型车辆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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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市交警支队 发表于:2022-03-08 15:40:28
经调查,您反映的问题确实不同程度存在。目前,在道路上行驶的电动四轮车多数均不在国家颁布的名录内,交警部门无法为其办理驾驶许可、相关车辆注册登记业务,同时车辆保险业务也无法办理。针对该类车辆,交警部门纳入非机动车管理:一是加强对驾驶人的宣传教育,引导该类车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与机动车争道抢行,确保安全。二是加强动态管控。在城区主要道路、主要路口,安排执勤交警、文明交通劝导员,劝导该类车驾驶人在非机动车车道内靠边行驶。三是加强联合管理。积极协调市交通、残联等部门,对参与非法营运的电动四轮车驾驶人予以教育处罚,督促其退出非法营运。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深入推进有序开展中。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