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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小型电动三轮车过渡期为多久?
留言时间:2024-11-07 14:30:21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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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 市公安局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据了解,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消防救援局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的公告”,公告将于2024年11月1日起实施。各省市都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我想了解下我市针对小型电动三轮车过渡期的计划或安排。
市公安局
回复单位:市公安局
发表于:2024-11-11 17:08:15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关于“小型电动三轮车过渡期”的咨询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2022年9月14日,市公安局会同市经信局等7家单位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违规三轮四轮电动车综合治理工作的通告》,通告中明确了全市范围内严禁生产、销售违规三轮四轮电动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新增违规三轮四轮电动车。其中违规三轮四轮电动车是指未经工信部许可生产,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车辆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使用电力驱动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车辆。根据通告内容决定自2022年9月20日起在市区全面启动三轮四轮电动车免费备案登记上牌工作,县区自行同步开展。2023年1月1日起,全市停止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三轮四轮电动车备案登记上牌工作。未备案登记的电动三四轮车禁止上道路行驶;已备案登记的电动三四轮车过渡期至2025 年 9 月 21 日。建议不要购买使用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电动自行车,多数电动三轮车符合正三轮摩托车标准,可以到车管部门登记上正三轮摩托车牌照,这种符合标准的电动三轮车可以购买使用,需要驾驶人持有三轮摩托车驾驶证D证,车辆需要上正三轮摩托车牌照。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