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六安市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情况反馈
2021年按照市委改革办要求,市“四最”办、市公安局等部门共同制定下发了《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安市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六政办秘〔2021〕133号)。该办法实施以来执行较好。因文件执行有效期届满,需延续执行使用。市公安局再次起草了《 六安市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2月20日通过网站、信件、邮箱和电话等方式向社会、各县区政府及市政府相关部门、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希望通过该办法的继续实施及电子营业执照与电子印章验证系统的同步应用,进一步规范我市电子印章应用管理。通过规定期限的征求意见,未收到反馈意见。
六安市公安局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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