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公安局舆情回应制度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公安局发布时间:2023-01-29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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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网民在“安徽公安网.六安”厅(局)长信箱和“百姓畅言”等网站上投诉举报、建言献策、业务咨询等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确保严格规范,避免疏漏,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涉及地公安机关负责办理,市局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搜集、整理、汇总、转办、督办、答复等工作,对办理情况和统计数据实行考核通报,及时归纳总结各地、各警种部门典型经验做法,并适时推广。

  第三条 各县公安局、分局,局直各单位负责涉及本地和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网民留言的承办、核查及回复工作。“百姓畅言”按照《六安市公安局办理“百姓畅言”网民留言工作规定》由相关县区公安局或局直有关部门自行办理并回复。“安徽公安网.六安”厅(局)长信箱以及市政府交办的其他网民留言,由办公室负责整理、汇总,并及时转送相关县区公安局或局直有关部门办理,承办单位要将办理意见和结果及时报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答复。

  第四条 重大敏感的网民留言,根据所反映案(事)由的性质,由市局办公室逐级上报分管局领导,按照领导批示要求办理,对特别重要的网民留言,要呈报局主要领导阅批。

  第五条 各单位在收到网民留言后,对反映案(事)由相对简单的,要在1个工作日内回复办理结果;对反映问题牵扯面广、情况较为复杂的,要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办理结果;对情况特殊、一时难以解决而不能按期办结的,要在5个工作日内说明原因,向留言者做好解释工作。

  第六条 局办公室按照网民留言办理时限要求,督促各单位及时回复。

  第七条 对涉及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和个人隐私的网民留言,不进行实质性回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作出解释说明,回复内容不予公开。

  第八条 各单位要统筹运用实地调研、联合办理、暗访、电话催办等形式,对涉及民生、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较为关注的信息,进行重点复核回访,保证办理实效。

  第九条 对网民留言办理工作不认真负责,对所反映问题不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

  第十条 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网民要求保密的内容,不得将投诉举报内容直接透露或者转送给被投诉举报的人员。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市公安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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