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安市坚持平安为基推进安全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公安局发布时间:2017-07-12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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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政〔201742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六安市坚持平安为基推进安全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六安市人民政府    

2017711    

 

六安市坚持平安

为基推进安全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坚持平安为基推进安全发展实施方案》(皖政〔201763号),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平安为基,扎实推进公共安全、生产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生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有力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六安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将平安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摆在更加突出的基础性、保障性位置,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安全问题,牢牢守住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加强对人民群众生命、生活、生产等最基本的安全保障,千方百计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努力创造稳定、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

二、加强公共安全管理

加强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持续开展“守护平安”系列行动,始终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打击的高压态势,强力整治“黑拐枪”“黄赌毒”“盗抢骗”等突出问题,确保社会大局安定有序,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不发生严重影响社会安定的重大敏感案事件、群体性事件、暴力恐怖事件,人民群众安全感进一步提升。

(一)严厉打击刑事犯罪。

1.严格落实命案侦破“3+N”领导责任机制,强化合成作战,力争现行命案发一破一。坚持重大案件应急响应机制、领导包案督导制度、多警种同步上案机制,快侦快破命案和有广泛社会影响的涉枪、爆炸、绑架等严重暴力案件,力争实现“现行命案发案数持续下降、八类案件破案率不低于75%”的工作目标。把有明确犯罪嫌疑人和有痕迹、物证的命案积案作为主攻目标,推进命案积案攻坚。(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排名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加大对黑恶势力打击力度,坚持打早打小打苗头,对涉黑涉恶犯罪活动较为突出的地方实行挂牌整治。开展打击农村黑恶势力犯罪专项行动,及时铲除“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紧盯重点线索和重点区域,加大线索摸排力度,采取挂牌督办、重点整治、驻点指导、专案攻坚等措施,严厉整治“黄赌毒”、“黑拐枪”及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等违法犯罪活动,有效解决区域性、标签性突出治安问题。(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文广新局、市工商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

3.结合打击“盗抢骗”专项行动,全力推进“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破案会战,强化追赃挽损,努力实现“破案数上升、打击处理数上升、挽回损失数上升,发案数下降、群众损失下降”的“三升两降”目标。(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

4.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活动。进一步加强“反电诈”分中心建设,完善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机制,形成公安机关负责查办案件、银行负责堵截赃款、电信企业负责阻断诈骗电话的良性互动工作格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

(二)防范打击经济违法犯罪。

1.建立防范非法集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非法集资风险防范、举报奖励和监测预警制度,加强对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预警。健全非法集资定期监测排查机制,坚持打早打小,解决苗头问题。扎实开展打击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专项行动,依法合理制定涉案资产的处置政策和方案,分类处置非法集资问题,最大限度追赃挽损,防止矛盾激化。(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2.以创建无传销城市为载体,统一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结合互联网传销投诉日益增多的特点,借助技术力量,及时清理对应的线下窝点,大幅减少涉及传销的群众投诉量和财产损失。通过明确主体责任,坚持考评驱动,狠抓专项行动,充分凝聚“打传”工作合力。(责任单位:市工商质监局、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3.部署开展2017年六安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以打击侵权假冒、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为重点,提升协同管网水平。开展以消费品为重点的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执法打假专项行动,加强追踪溯源,进一步健全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执法打假协查机制。针对农村市场侵权假冒商品,从生产源头、流通渠道、消费终端等方面多管齐下,加强市场监管执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净化农村市场环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三)深入推进禁毒斗争。

1.以“8.31”工程为载体,加大对社会面吸毒人员的发现查处力度,深入推进禁吸戒毒工作。持续强化缉毒严打、重点整治,坚决遏制毒品违法犯罪蔓延势头。以“6.27”工程为载体,深入推进毒品预防教育,注重发挥微信、微博、网站等新媒体作用,创新宣传模式,提高公众对禁毒工作的关注度和支持度。(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禁毒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

(四)强化网络安全管理。

1.切实维护网上政治安全。落实网络运营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深入开展打击网络政治谣言及网上有害信息专项行动,重点严打制作翻墙软件、向外“喂料”、有偿雇佣网络炒手、利用网络煽动街头政治等行为,依法打击网上非法组织、取缔网上反宣平台、关闭造谣传谣的网络群组,坚决铲除敌对势力、敌对分子网上活动空间。(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委网信办、市国家安全局)

2.加大依法公开管网力度。推进网络身份认证和实名登记,加强网络安全审查,严格落实24小时网上信息巡查处置制度,突出敏感时期、敏感节点,全面加强互联网舆情的监测发现和研判处置,及时发现制止网上不良言行。坚持网上网下联动,依法严打各种涉网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消除网络乱象。全面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和安全防护技术措施,督促网站、网络平台、互联网企业、社交媒体依法履行主体责任,确保重要网络基础设施和数据安全。(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委网信办、市国家安全局)

(五)深入推进反恐怖斗争。

1.打牢反恐工作基础。加强基础摸排和涉恐重点人管控工作,坚持属地管控、分级列控、双向管控、动态管控,坚决消除涉恐重点人员管理盲区死角。坚持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落实各项涉恐重点人员管控措施,确保看死盯牢。(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2.加强重点防范控制。坚持屯警街面、武装巡逻、动中备勤,严格落实公安特警、武警联合武装巡逻警戒,保持反恐防暴的高压态势。加强对恐怖袭击事件规律特点和战术战法研究,认真组织开展以防车辆冲撞、防持械袭击、防爆炸、防劫持人质为重点的反恐防暴实战演练,不断提高反恐处突能力。(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六)严密社会面防控。

1.切实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力争95%以上的矛盾纠纷在基层有效化解,深入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持续加强矛盾纠纷滚动排查化解,对排查掌握的问题,层层建立台账,分类列出清单,在各级维稳办、综治办的协调下夯实化解责任,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事端的发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全面推开诉调对接工作,健全人民调解预警研判机制,落实卷宗审核结果与“以案定补”相结合制度,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发挥好人民调解制度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警民联调”等机制作用,最大限度地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初始阶段,最大限度地减少民转刑案件、个人极端暴力案件及群体性事件。扎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按照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的有关部署要求,全面落实案件回访制度,深入开展“无新发有责信访案件、无信访积案、无赴省进京非正常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从源头上预防涉访涉诉信访问题发生。推进信访积案专项清理和重点信访问题专项整治,扎实做好重点敏感时期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单位:市综治办、市维稳办、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信访局、市法制办)

2.切实加强治安要素管控。严格落实电信、网络、金融、住宿、客运等领域实名制管理,紧紧围绕“人、地、事、物、组织”和“吃、住、行、消、乐”等基本活动轨迹,全面加强信息采集、关联分析、碰撞比对,加大对各基础要素的“统”、“管”力度,努力实现对不稳定不安全因素的敏锐感知、对重点人员的动态精确掌控和对违法犯罪行为及重大案事件的有效预测预警预防。持续深化社区警务和“一村一警”包村联系工作,健全完善警务室警力配置模式,强化组织和经费保障,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基础工作日常检查和督查工作,推进基层基础工作上台阶,有效服务辖区群众,维护一方平安。(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委、市交通局)

3.坚持“属地管理、分级管控、从严从紧”的原则,建立完善职能部门与基层政权组织的对接和配合机制,对各类危害社会大局稳定的重点人员、重点群体、重点组织特别是敌对分子、信访重点人、涉军群体等,充分运用公开和秘密等各项措施,进行严密管控,切实做到动知轨迹、行知去向、未动先知、即动即知,坚决防止漏管失控、造成现实危害。(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综治办、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卫计委)

4.切实提升视频防控效能。深入完善现有视频监控系统平台,扎实推进现有视频资源的整合和接入。切实提高案件多发区域、治安复杂场所、隐患较多部位的视频监控系统覆盖率,统筹推进卡口车辆、动态人像、WIFI信息等一体化采集的视频前端建设,增强视频快速解析处理能力,提升视频深度运用、智能应用水平。完善落实情巡对接、巡处一体的全天候视频动态巡查机制,主动发现、有效处置各类警情和隐患,切实发挥视频监控系统打防管控效能。(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市交通局、市卫计委、人行六安市中心支行)

5.切实抓好大型活动、旅游景区和群众自发性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风险评估、预案准备,强化警力部署和安保措施落实,坚决防止发生群死群伤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委、市城管局)

(七)加强防灾减灾和传染病防治工作。

1.修订和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高效有序做好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做好山区库区农房保险工作。推进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和救灾物资储备工作,重点做好市级和金寨、霍邱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认真组织开展灾害信息员培训工作,提高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素质。继续开展全国、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建立健全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委、市交通局、市气象局、市供电公司、市政府应急办)

2.实施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系统建设,提升地震烈度速报和快速预警能力。切实加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加大农村民居抗震设防的宣传引导,利用微信、微博、网站等新媒体,深入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六进”活动,组织开展纪念霍山地震100周年系列活动。切实强化防震减灾应急准备,组织开展地震应急综合演练。(责任单位:市地震局、市民政局、市农委、市住建委、市政府应急办)

3.构建政府负责、国土牵头、部门联动群测群防机制。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提前提醒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和地质灾害受威胁群众做好防范工作。建立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巡查、督查制度。继续实施一批地质灾害“以奖代补”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项目。开展“四位一体”(县、乡、村防治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创新管理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政府应急办)

4.建立部门会商机制,强化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加强H7N9流感、手足口病、麻疹等重点传染病的监测和信息管理,做好疫情研判、风险评估和预警。做好传染病疫情应对,加强集中救治场所和医疗力量建设。认真做好麻风病例早期发现工作,积极开展可疑线索调查、密切接触者检查等调查工作。指定市、县级重点传染病定点收治医院,实行传染病患者隔离治疗,有效控制传染病蔓延。(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教育局、市农委、市食药监局、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政府应急办)

三、加强生产安全监管

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铸安”行动,突出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油气管线等重点领域,构建安全生产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六项机制”,推进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双重预防体系,建立风险和隐患治理问题、责任、整改“三清单”,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力争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逐年下降,坚决遏制较大及其以上事故发生。

(一)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

1.建立非煤矿山企业生产要素采集、登记、公告、核查制度,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到2020年建立覆盖全市矿山企业的风险防控系统。进一步落实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井下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市安监局)

2.强化对粉尘、透水、顶板等灾害因素的监测预警和排查治理,推进非煤矿山科技减人工作。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治理各类隐蔽致灾因素。(责任单位:市安监局)

3.实施非煤矿山采空区和“头顶库”专项治理,对规模以上非煤矿山、四等以上尾矿库实行在线监控。严格执行非煤矿山主要矿种最小生产建设规模、最低服务年限准入标准,控制新建非煤矿山,推进非煤矿山资源整合和关闭退出。(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国土局)

(二)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1.强化运输安全监管。加强车辆安全性能检测,坚决杜绝带“病”车辆上路运营,对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监督检查,做到从业资格合法、合规、有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五落实五到位”、“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客运企业“84220”、“三关一监督”、安全叮嘱、“两客一危”从业人员“黑名单”等制度。强化“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实现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安装应用全覆盖,做到道路警情动态及时发现、就近快速处置。(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

2.强化公路管养监管,实施公路生命防护工程和“安全五小工程”建设,建立完善事故多发路段和公路安全隐患路段排查治理制度,重点治理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干线公路平交路口等路段、节点的农村公路安全隐患,公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能力全面提升。强化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加强水运安全基础设施、渡口标准化和渡船标准化建设,推进港口码头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全面加强危险品码头、客运码头等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

3.完善城市交通规划编制,加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健全管理制度,推动城市交通从“末端管理”向“前端治理”延伸。通过严管示范,以点带线、以线促面、辐射带动,全面推动城市交通秩序好转。针对容易致乱、致堵、致祸的重点车辆、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深入开展城市道路交通信号灯配时智能化、交通标志标线标准化工作,推动城市智能化交通管理,提升城市交通管理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重点局、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

(三)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1.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政府领导定期带队检查工作制度。推动解决公共消防设施欠账和重大隐患整治等突出问题,推行问题突出、火灾隐患严重、火灾多发的区域挂牌督办制度,完善火灾责任追究体系,实行较大以上火灾责任倒查机制。(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

2.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委员会平台建设,督促行业部门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的消防安全管理。提高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推动社会单位进一步加强“四个能力”建设,督促重点单位落实“六加一”措施。深入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全力推进住宿与生产经营合用等“三合一”场所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简易消防设施,大力推广在居民家庭、群租房等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2017年底前,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城市街道社区全部建成“微型消防站”,有效防范“小火亡人”事故。(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委)

3.推动火灾风险较高单位建立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协作组织,开展互查互检、培训演练,提高区域应急联动能力。加强实战化练兵,加大“六熟悉”和实战演练在训练中的比重,加强山岳、水域、地震等专业救援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武警支队、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地震局、市人防办)

(四)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

1.严格易爆、易燃、剧毒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加强化工集中园区建设,认真排查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落实管理责任,强化日常安全检查,及时消除治安隐患,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的涉爆、投(中)毒案事件。(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经信委)

2.严格执行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生产、销售、运输、存储环节准入许可,推进信息化建设,强化全流程监管,依法取缔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交通局)

(五)严控职业病危害。

1.加强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管控,突出高危粉尘、高毒物质危害的预防控制,防治和减少尘肺病、职业中毒等职业病发生。(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经信委)    

2.将职业病危害防治纳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范畴,落实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日常监测、防护设施维护、职业个体防护、职业健康监护等措施,有效防范和减少职业病危害。(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市总工会)

四、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完善全市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市县乡三级食品药品安全检测能力显著提高,食品药品安全城市、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深入开展,风险易发、突出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确保不发生较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人民群众满意度持续上升。

(一)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1.完善市县联动的食品药品抽检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项目抽检,依法处置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责任单位:市食药监局)

2.完善食品药品风险分级监管信息系统,定期评估风险。2018年底前,完成风险评估分级。探索推行“风险分级监管+双随机”检查模式,开展食品药品“网剑”行动。(责任单位:市食药监局)

(二)整治食品安全突出问题。

1.把好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关,建立健全农产品产地安全监测数据档案,对农产品产地环境实施监控,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深入推进农产品安全民生工程,落实食用农产品准出管理制度。深化监管站和安全县示范创建,开展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考核评价。深入开展禁限用农药、“两鱼两药”、兽用抗菌药、生猪屠宰“扫雷”、“瘦肉精”、生鲜乳等专项整治行动和农资打假,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工商质监局、市商务局、市食药监局)

2.针对学校、幼儿园等重点场所和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强化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形成监管威慑常态,严防食品中毒事件发生。探索推进食品小作坊登记、小餐饮备案制度,建立监管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加大对制售“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把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关,着力解决“洋食品”安全问题。(责任单位:市食药监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委、市城管局、市工商质监局、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三)打击药品制假售假违法行为。

1.加强药品研发、生产、经营企业监管,坚持飞行检查常态化,强化全链条规范化管理,重点查处中药饮片染色增重、掺杂使假和中药非法添加等违法犯罪行为,严禁假冒伪劣药品进入市场。(责任单位:市食药监局、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卫计委、市工商质监局)

2.落实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对无菌、植入类等高风险医疗器械实施全覆盖监管,保障医疗器械质量安全。(责任单位:市食药监局)

五、加强生态安全监管

推进生态安全体系建设,确保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到2020年,全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87%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者优于Ⅲ类比例100%;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和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省考核要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趋好。

(一)强化水环境污染防治。

1.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环境整治,依法清理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完善县级以上地表饮用水水源水质自动监控系统,无备用水源的县2018年底前完成备用水源建设。(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委)

2.推进水环境治理。20179月底前,建成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河长制体系。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2020年底前,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深化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狠抓工业聚集区水污染防治,到2020年,全市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委、市发改委、市环保局)

3.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17年霍山县、金寨县基本完成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其他县区60%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开展建设。2018年,剩余未建设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设施的乡镇全部开展建设。到2020年,实现全市所有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全覆盖。(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环保局、市发改委)

(二)强化大气环境污染防治。

1.突出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治理。实行联防联控联治,到2020年实现县级以上城市PM(2.5)监控控制全覆盖。加快重点行业、企业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建设,完成重点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和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加强秸秆禁烧监管,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到2020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农委)

2.强化城市大气污染防治。经常性开展施工工地、城市道路、混凝土搅拌站、物料堆场、港口码头扬尘治理;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加强餐饮油烟治理,严禁在城市环境敏感区域露天烧烤,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加强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污染防治,2017年底前,全面淘汰黄标车。(责任单位: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三)强化土壤污染防治。

1.全面摸清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强化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建设用地风险管理,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农委、市粮食局)

2.严控工矿污染,严防矿产资源开发污染,全面整治历史遗留尾矿库,严查向耕地、湿地、滩涂等非法排污、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强化土壤环境保护,对涉及重金属、有机废物、释放伴生放射性物质的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估。(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经信委、市国土局)

3.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并建立工作台账,继续在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民生工程。到2020年市、县城和建制镇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100%、90%以上、70%以上,中心村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80%以上。完成农村生活垃圾3年治理行动,20178月底前,霍邱县、叶集区达到验收条件并通过省级验收,其他5个通过省级验收的县区要补差补缺,确保通过国家验收。(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美丽办)

(四)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1.实施全市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推广使用低毒低残留农药、精准施肥技术。以专业化统防统治和农药减量行动为抓手,突出抓好主要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绿色防控工作,切实减少农药使用量。深入推进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推进节肥增效工作和新技术推广应用。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管理办法》对新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进行审批,没有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一律不予审批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认真落实禁养区政策,确保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和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开展水产生态健康养殖,强化河湖养殖区污染管控,大规模开展湖库网箱拆除工作,改造升级老旧池塘,创新生态养殖模式。(责任单位:市农委、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水利局)

2.落实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制度,强化放射性物质运输、存储、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开展公众场所安检设备辐射安全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教育厅、市公安局、市住建委、市卫计委、市交通局、市食药监局、市安监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将平安为基、安全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推进。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的领导体系和责任机制,坚决守住平安为基、安全发展的红线、底线。

(二)强化法治引领。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法治手段解决平安建设中的风险预防、执法监督、应急处置等问题。加快综合执法改革,探索跨部门综合执法,加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地区执法监管,努力实现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努力形成平安建设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三)推进平台建设。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充分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手段,构建纵向贯通、横向集成、共享共用、安全可靠的平安建设信息化综合平台,定期分析研判公共安全、生产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生态安全形势,努力实现事后被动应对处置向事前主动预测预警预防转变。

(四)夯实基层基础。加强基层队伍建设,推动监管力量向基层和执法一线倾斜。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原则,完善定区域、定人员、定责任的城乡“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扎实开展平安乡镇(街道)、平安村庄(社区)、平安企业等创建活动,积极推动平安创建活动向社会各领域延伸。通过购买服务、项目外包等方式,推进平安建设辅助力量建设。

(五)严格落实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构建严密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坚持公共安全、生产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生态安全工作考评机制,考核结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政府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评,按规定对有关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度,推动形成职责明确、奖惩分明、衔接配套、务实管用的责任体系,确保平安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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