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解读】六安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郑刚:六安市城区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公安局发布时间:2020-08-27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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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随着市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居住环境的改善,市民养犬数量迅速增长,同时一户饲养多只犬、饲养烈性犬、携犬出户不束犬绳、不及时清理犬便等不文明养犬行为较为突出,流浪犬只伤人事件屡有发生,这些问题影响了市容环境卫生,威胁了市民人身安全,扰乱了公共安全秩序,市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据市疾控中心统计,2018年全市注射人用狂犬疫苗人数为2.1万人左右,2019年全市注射人用狂犬疫苗人数为2.5万人左右,2020年上半年全市注射人用狂犬疫苗人数为1.4万人左右,呈逐年增长趋势。今年69日至11日,省文明办组织人员对我市城区进行了全国文明城市实地暗访测试,本次暗访组共实地查看82个点位,发现22个点位存在养犬管理方面问题。养犬管理形势不容乐观。

二、起草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1919号转发公安部等七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养犬工作的意见》省公安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皖公通〔20191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养犬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市政府明确市公安局作为养犬管理工作的牵头部门以来,市公安局立即安排市局治安支队设立办公室,抽调专人组成工作专班。经充分调研于20203月牵头起草了《方案》,并广泛征求各地各相关职能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后,624日市司法局对《方案》进行了合法性审查。730日根据郑刚副市长指示精神,市公安局又对《方案》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83日市司法局对新修改的《方案》进行了合法性审查。85日由市政府钟建武副秘书长召集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召开论证会,对《方案》进行了论证修改完善。

四、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从严限制、严格管理、禁限结合”的原则,广泛动员市民积极参与,解决市城区犬患突出的问题,树立文明养犬新风,形成依法、文明养犬的良好局面,不断巩固提升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水平。

五、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群众支持满意的养犬管理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养犬管理和服务工作,提高市民文明养犬意识,遏止城区养犬突出问题。

六、主要内容

《方案》包括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实施范围、组织领导、职责分工、实施步骤、工作要求和附件等主要内容。

七、创新举措

根据我市实际,成立六安市城区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市城区养犬管理工作,由市政府分管公安工作的副市长担任组长,市政府联系公安工作的副秘书长和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市有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由市公安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流浪犬只的收治是养犬管理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流浪犬只收治工作,有利于减少犬只未拴绳、犬只随地大小便等不文明养犬行为的发生,有利于防止犬只疫病的传播,有利于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和公共安全。所以要求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及时组建专门队伍,主要职责是开展巡查、发现和及时收治流浪犬只。也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购买专业犬只管理服务,组织开展流浪犬只收治。在犬只收容场所建成前,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做好流浪犬收容、免疫、饲养、无害化处理等工作。

八、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市目前在养犬管理方面未出台相关法规,因此制定一部专门的地方性法规,依法规范养犬行为,明确政府部门的法定职责,建立健全养犬管理制度体系,对于保障公民人身安全和健康,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推动文明城市创建,意义重大,十分必要。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市公安局将向市人大申报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通过立法,为我市城市养犬工作实施全覆盖、全流程、闭环式管理提供法律保障。确保城市养犬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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