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公安局办理“百姓畅言”网民留言工作规定
六安市公安局办理“百姓畅言”网民留言工作规定
第一条 “百姓畅言”是市政府建立的一个政民互动的重要平台,网站活跃度高,为做好“百姓畅言”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网上留言明确属于县区公安机关管理的事项,由属地公安机关负责回复,属于市公安局管理的事项,由市公安局负责回复。
第三条 坚持“分工负责”的原则。网上留言属于市公安局交警的事项,由交警支队负责认领、回复,属于市公安局其他警种的事项,由行政审批服务科负责认领、转办、回复工作。
第四条 坚持“分级审核”的原则。网上留言关于业务咨询、一般投诉举报类的,属于交警的事项,由交警支队分管支队长和支队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回复,属于市公安局其他警种的事项,由相关警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交行政审批服务科审核,并由市公安局分管局领导签字后回复。网上留言关于重大敏感性问题或群众多次重复反映的问题,由市公安局分管局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回复。
第五条 坚持“依法高效”的原则。各责任单位确定1名政治过硬、业务熟练、群众观念强的经办人员负责网上留言办理工作。对于简单常见咨询类的留言应在1个工作日内答复,其他留言应在3个工作日内答复,最长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对于问题复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办结的,要说明原因,及时向群众解释。对群众多次重复反映的事项,要及时开展走访调查,采取有效措施,努力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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