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公安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是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六安市公安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六安市公安局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六安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邮编:237000,电话:0564—3378137)。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发展大局,结合六安公安高质量发展工作,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有力推动我局信息公开纵深开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水利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我局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围绕工作动态、领导分工、公告通告、规章制度等涉及群众切实利益和社会需要广泛知晓的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我局依托六安市公安局网站、六安政府门户网站和市政府信息公开网,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把六安市公安局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 2019年共发布政务动态信息更新777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384条,解读材料3篇,解读产品数6篇。
(二)依申请公开。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深入研究并妥善处理新情况、新问题,注意加强与申请人的主动沟通,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积极做好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工作信息依申请公开标准,继续在信息公开网上开通了“依申请公开”栏目。2019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8件,在规定时限内向申请人同意公开7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2019年,我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新调整了以朱潘杰副市长为组长,以张仁幼主任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我局信息公开等工作,确定行政审批服务科为信息公开的牵头部门,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制定和完善我局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及网上公开信息的编辑发布工作。进一步拓宽政务信息公开的主渠道,确保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平台建设方面。一是定期安排网站平台的维护、更新,配合做好上级安全评估和审查。二是及时调整政务公开目录。根据《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调整工作的通知》(六政务公开办〔2019〕9号)的要求,我局在原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基础上,对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2019年版,认真编制调整、规范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三是强化网站建设,按照上级部门安排实时调整我局门户网站栏目,结合我局业务工作及其年度考核需要及时调整专题栏目和飘窗内容。
(五)监督保障方面。我局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 实”的工作要求,制定相关的信息公开制度,确立了由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承办其他部门配合的组织推进体系。2019年,为贯彻实施新《条例》,我局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六安市公安局信息公开指南》、《六安市公安局政务公开监督员制度》、等制度,印发了《六安市公安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政务公开目标任务责任清单的通知》,明确了公开内容和任务分工,细化工作部署,切实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1 |
-1 |
78147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17 |
-6 |
793563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63 |
-3 |
788023 |
行政强制 |
20 |
-3 |
1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5 |
2931.85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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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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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8 |
0 |
0 |
0 |
0 |
0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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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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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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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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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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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8 |
0 |
0 |
0 |
0 |
0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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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部门重视程度不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全局性的综合工作,需要统筹谋划、各部门协作联动,但个别单位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到位,缺乏主动性和责任感。二是政务公开渠道需进一步拓宽。目前,政务公开信息大多数限于网站公告栏、公告手册、微信公众号等,内容枯燥,形式单一,还停留在长篇文字、少量图片的层面,吸引力不足。三是业务能力还需加强。随着上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和要求不断提升,考核内容不断更新丰富,公开的内容涉及面广、涉及部门多,相关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不熟悉,缺乏系统的学习,未能完全掌握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
2020年,市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要求,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畅通公开渠道,认真查找不足。对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及时整改,全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开展。一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办公室牵头、警种部门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工作机制。各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负责信息公开的组织、推动和指导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升能力素质。认真研究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最新工作标准要求,切实增强业务水平。三是积极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载体。通过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方式,及时回应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四是加强沟通交流,切实提高工作水平。学习借鉴其他地市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先进经验,结合单位实际,不断完善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和政务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安市公安局
202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