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六安市城区烟花爆竹限放时间及区域调整进行征求意见的通告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转载发布时间:2017-10-30 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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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城区自2014年10月实施烟花爆竹限放政策以来,在广大市民的自觉遵守、踊跃参与、积极支持下,效果较好。社会各界普遍反映不放鞭炮睡觉安静了,空气质量提高了,城市道路干净了,避免了很多火灾事故,同时还节约了大量的经费开支。为进一步响应群众关切,结合城市发展的实际情况,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六安市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六政〔2014〕39号)等法规、规章,六安市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限放办”)组织对我市城区烟花爆竹限放时间及区域调整进行了调研,现征求意见如下:

  一、扩大限放范围

  现行现行的限放区域为“寿春路——淠河——青云路——星光大道——西环路——方小河(凤凰河)——污泥沟——阜六铁路——沪汉蓉高铁——陡涧河——淠杭干渠——淠河总干渠——纵四路”所合围区域。拟将以下区域纳入限放范围:
  1、金安区
    (1)“一元大道——沪汉蓉高铁——X003县道——淠河干渠——寿春路”所合围区域。
    (2)“迎宾大道南延——凯旋大道——锦绣路——南湖路——六舒路” 所合围区域。

  2、裕安区
    (1)“电厂铁路专线——金裕大道——创业路——淠河干渠”所合围区域。
    (2)“六舒路——X004县道” 所合围区域。
    (3)“青云路——景观大道——西环路——东一环” 所合围区域。

  3、开发区
    “淠河干渠——X003县道——沪汉蓉高——铁陡涧河——淠杭干渠——淠河总干渠” 所合围区域。

二、延长限放时间
  目前,规定为“在限制燃放区域内,每年农历十二月二十三至正月十五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拟调整为“在限制燃放区域内,每年除夕至正月初一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请广大市民踊跃建言献策,并将所提意见于2017年11月3日前反馈至市限放办。反馈方式:616304515@QQ.COM

六安市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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