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初次申请《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资格考核的公告
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GA53-2015)、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爆破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定于近期对初次申请《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的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进行资格考核。现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60周岁;
2、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3、近3年未发生爆破作业责任事故;
4、无妨碍爆破作业的疾病或生理缺陷;
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6、无刑事处罚记录;
7、无涉恐、吸毒等其他不适合从事爆破作业的情况。
二、考核大纲
《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考核大纲》(见附件)
三、考核报名
报名考核人员于2024年10月20日前向六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提交《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申请表及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初中以上学历证明;
2、申请人与爆破作业单位(或其他涉爆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
3、爆破作业单位为申请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的证明;
4、爆破作业单位(或其他涉爆企业)聘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人员和退休人员等不能提供2、3项材料的,应提供爆破作业单位的聘任协议以及现或原所在单位的同意受聘证明或退休证明。
四、其他事项
考核具体时间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本次考核不指定任何培训机构。
联系电话:0564-3132186。
六安市公安局
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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