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信件编号: 10245905111755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来信标题: 咨询落户问题
来信时间: 2023-08-29 10:59
来信内容:
尊敬的市公安局户政部门领导,您好,我原户籍地为安徽省宿州市(农业户口),2019年通过省公务员考试到六安市直机关工作,目前已在小华山街道十里岗社区购房并办理产证,考虑到小孩将来上学,打算将户口迁至六安。请问相关程序和所需材料是什么?
回复内容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市公安局    答复时间:2023-08-31 11:15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如您以购买、继承等合法方式在我市取得房屋所有权、使用权的,可以以不动产权属证书为依据登记为家庭户,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可以在房屋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户口迁移。您可在工作日期间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不动产登记证书或购房合同,配偶、父母、子女需要随迁的,还需提供结婚证、亲属关系证明、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至裕安分局户政服务大厅办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或需要公安机关帮助、协调,请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联系,电话:0564-3132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