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信件编号: | 20200221070585 |
---|---|
信件类型: | 其他 |
来信标题: | 建议合理设置红绿灯 |
来信时间: | 2020-02-21 11:04 |
来信内容: |
六安市作为文明城市,
其城市道路交通的良性发展离不开交通信号灯的合理配置,对于相关车流量大的路口,我市逐渐增设右转控制信号灯(图一:混合信号灯 图二 箭头信号灯),但相当多的司机仍出现误闯右转红灯,尤其是混合信号灯。分析原因可能是由于惯性思维,看到圆形信号灯即考虑右转不受红绿灯控制,加之圆形信号灯醒目,弱化了右转信号灯,故而出现闯右转红灯现象。
1.建议减少右转方向灯控制,因《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因此,法律上已明确规定了在机动车信号灯红灯或绿灯亮时各方向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的通行优先权。但目前现有法律没有定义右转方向指示信号灯绿灯亮时,右转机动车与其它被放行车辆的通行优先权。
2.对于确需右转红灯控制的路口,统一更改为箭头信号灯,减少圆形信号灯对右转红灯的观察干扰;
3.皖西路借辅道右转至淠史杭大桥,单独有一右转红灯,虽然入辅道增设了右转红灯控制提示牌,但仍有驾驶员误闯右转红灯,建议在路口西侧再次增设红绿灯(蚌埠市大路口设有双排红绿灯);
4.建议红绿灯增加秒数提示;
减少闯红灯现象,共创文明皋城。
|
回复内容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六安市公安局
   答复时间:2020-02-21 11:05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交警部门将认真吸纳您的意见和建议,长期以来,为最大限度提高道路通行效能,提高路口通行能力,交警部门对路口的交通信号配时一直采取动态滚动适时调整。定期开展交通线号灯设置、交通信号配时大排查、大规范活动。当前,此项工作正在开展,对您提出的建议,交警部门将认真考虑,如切实可行,将滚动组织实施。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欢迎您继续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六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0年2月21日 |
---|